士林簡易庭110年度士小字第1979號民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士小字第1979號

原告 陳妍軒

被告 鄭嘉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2  日

         士林簡易庭法官楊峻宇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2  日

             書記官蘇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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