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431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43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431號聲請人 涂建勍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287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5年7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楊千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9月1日
書記官吳育嫻┌─────────────────────────────────────────────┐│股票附表:105年度除字第43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0│1│1000││├──┼──────────────┼──────────────┼───┼────┼───┤│0002│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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