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5年度拍字第5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5年拍字第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拍字第50號聲請人北宏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相對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一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94年11月2日向聲請人借用新台幣(下同)20,000,000元,並開立到期日為94年12月31日之本票乙紙交債權人收執。相對人並於94年11月10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20,000,000之抵押權,債務清償期為94年12月31日,經登記在案。詎聲請人屆期提示上開票據,然不獲付款,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登記謄本、本票影本等件為證。
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3月29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邱景芬正本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華民國95年4月4日
書記官莊怡麗┌──────────────────────────────────────────────────────────────┐│附表:95年度拍字第50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1│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 王圍 │77-18│田││1│71│全部│││││││││││││││├─┼───┼────┼────┼────┼───────┼─┼────────┼──┼──────┼──────┼─────┤│2│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 八王圍 │85│原││2│22│全部│││││││││││││││├─┼───┼────┼────┼────┼───────┼─┼────────┼──┼──────┼──────┼─────┤│3│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85-1│原││10│9│全部│││││││││││││││├─┼───┼────┼────┼────┼───────┼─┼────────┼──┼──────┼──────┼─────┤│4│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85-2│原││1│87│全部│││││││││││││││├─┼───┼────┼────┼────┼───────┼─┼────────┼──┼──────┼──────┼─────┤│5│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85-3│田││10│54│全部│││││││││││││││├─┼───┼────┼────┼────┼───────┼─┼────────┼──┼──────┼──────┼─────┤│6│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86│原││1│40│全部│││││││││││││││├─┼───┼────┼────┼────┼───────┼─┼────────┼──┼──────┼──────┼─────┤│7│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86-1│原││8│30│全部│││││││││││││││├─┼───┼────┼────┼────┼───────┼─┼────────┼──┼──────┼──────┼─────┤│8│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88│原││2│10│全部│││││││││││││││├─┼───┼────┼────┼────┼───────┼─┼────────┼──┼──────┼──────┼─────┤│9│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91│原││1│90│全部│││││││││││││││├─┼───┼────┼────┼────┼───────┼─┼────────┼──┼──────┼──────┼─────┤│10│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91-1│田││10│10│全部│││││││││││││││├─┼───┼────┼────┼────┼───────┼─┼────────┼──┼──────┼──────┼─────┤│11│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137│原│││77│全部│││││││││││││││├─┼───┼────┼────┼────┼───────┼─┼────────┼──┼──────┼──────┼─────┤│12│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137-1│田││3│20│全部│││││││││││││││├─┼───┼────┼────┼────┼───────┼─┼────────┼──┼──────┼──────┼─────┤│13│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137-2│原││1│28│全部│││││││││││││││├─┼───┼────┼────┼────┼───────┼─┼────────┼──┼──────┼──────┼─────┤│14│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137-3│田││8│42│全部│││││││││││││││├─┼───┼────┼────┼────┼───────┼─┼────────┼──┼──────┼──────┼─────┤│15│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140-3│田││5│68│全部│││││││││││││││├─┼───┼────┼────┼────┼───────┼─┼────────┼──┼──────┼──────┼─────┤│16│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140-5│田││1│84│全部│││││││││││││││├─┼───┼────┼────┼────┼───────┼─┼────────┼──┼──────┼──────┼─────┤│17│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149-8│田││38│70│全部│││││││││││││││├─┼───┼────┼────┼────┼───────┼─┼────────┼──┼──────┼──────┼─────┤│18│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八王圍│149-39│田│││74│全部│││││││││││││││└─┴───┴────┴────┴────┴───────┴─┴────────┴──┴──────┴──────┴─────┘┌──────────────────────────────────────────────────────────────┐│附表(建物)︰95年度拍字第50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單位:平方公尺)│附屬建物單位(平方公尺)││││編││││├───┬───┬───┬───┬───┬───┼────┬───┬──┤權利│││││││主要建築│主建物│主建物│主建物│主建物│主建物│合│主要建│面││││││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層及│層及│層及│層及│層及││││││備考││││││材料及│面積│面積│面積│面積│面積││築材料││││││號││││││││││││││範圍│││││││房屋層數││││││計│及用途│積││││├─┼──┼────┼────┼────┼───┼───┼───┼───┼───┼───┼────┼───┼──┼──┼───┤│1│60│宜蘭縣三│三星鄉紅│鋼造1層│327.38│││││327.38││││全部│││○○○鄉○○○○○段八│農舍│││││││││││││││路122之1│王圍小段││││││││││││││││號│86、86-1│││││││││││││││││、91、91│││││││││││││││││-1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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