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155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1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1551號債權人尚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冠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世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查報債務人世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正確名稱(啟或啓),
並提出相對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
書記官施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