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29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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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229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229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永鋒選任辯護人侯志翔律師
黃呈利律師被告 黃永波 選任辯護人 謝逸文 律師
謝尚修 律師 張榮成 律師(嗣解除委任)上列被告等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15146號、108年度偵字第14518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6月11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陳鈴香
法官彭國能法官許慧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靜茹中華民國1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