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單禁沒字第585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單禁沒字第58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單禁沒字第585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葉佳千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09年度毒偵字第16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1年度執聲字第138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葉佳千因轉讓第三級毒品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1年度上訴字第44號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確定在案,卷內扣案如附表所示之毒品,係被告查獲時主動交出之毒品,未經法院宣告沒收,且被告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年度毒偵字第16號為不起訴處分,而該扣得如附表所示之毒品(109年安保字第960號、109安保字第217號),均係違禁物,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之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次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亦有明定。
三、經查,被告前因轉讓第三級毒品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以111年度上訴字第4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本件如附表所示之毒品,業經上開判決認定無證據證明與本案被告轉讓偽藥犯行有關,故未予宣告沒收銷燬等情,有上開判決書1份在卷可稽,又被告於民國108年12月19日下午某時許,在臺中市○區○○街000號住處內,以火燒烤玻璃球吸食器內之甲基安非他命,再吸食其產生之煙霧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行,業經本院以110年度毒聲字第70號裁定送觀察、勒戒後,因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110年3月18日執行完畢釋放,並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10年4月24日以109年度毒偵字第16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該不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稽。本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毒品,分別經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驗結果,確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4-甲氧基安非他命、麥角二乙胺成分,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09年5月28日刑鑑字第1090013090號鑑定書、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09年2月15日草療鑑字第1090200082號鑑驗書、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09年9月27日草療鑑字第1090200405號鑑驗書各1份在卷可憑(見109年度偵字第1190號卷三第229至234、107、273頁),是上開扣案物確均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規定之第二級毒品無訛,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該毒品不得製造、販賣、運輸,施用、持有,核屬違禁物,又直接用以盛裝上開毒品之包裝袋,無論如何分離,袋內有極微量之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留而無法析離,當應整體視之為毒品,亦屬違禁物,均應依刑法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至鑑驗耗損之毒品既已滅失,自無庸為沒收銷燬之諭知,併此敘明。本院審核認本件聲請人單獨宣告沒收之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吳孟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林育蘋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附表:
編號品名驗餘淨重備註1二級毒品其他(綠色八角形藥錠)編號C12.06公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09年5月28日刑鑑字第10900130902號鑑定書,經分類編號後分成22種藥錠及膠囊,編號A至V,鑑定結果如下(見109偵1190卷三第229至234頁):C:總淨重12.53公克,總餘12.06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D:總淨重3.06公克,總餘2.69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E:總淨重2.77公克,總餘2.47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微量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三級毒品愷他命。F:總淨重2.86公克,總餘2.47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第二級毒品甲基毒品安非他命、第三級毒品愷他命。G:總淨重0.50公克,總餘0.26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4-甲氧基安非他命、第三級毒品1-氯苯基-2-(1-吡咯烷基)-1-戊酮及苯基乙基胺己酮。H:總淨重0.91公克,總餘0.61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4-甲氧基安非他命及微量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J:總淨重公0.75克,總餘0.50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4-甲氧基安非他命及微量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L:總淨重0.35公克,總餘0.03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N:總淨重0.99公克,總餘0.71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O:總淨重0.40公克,總餘0.03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P:總淨重0.5公克,總餘0.28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Q:總淨重0.44公克,總餘0.19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R:總淨重0.24公克,總餘0.11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S:總淨重0.17公克,總餘0.04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T:總淨重0.17公克,總餘0.03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U:總淨重0.18公克,總餘0.12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V:總淨重0.11公克,總餘0.04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4-甲氧基安非他命。2二級毒品其他(淡褐色三角形藥錠)編號D2.69公克3二級毒品其他(淡綠色圓形完整及不完整藥錠)編號E2.47公克4二級毒品其他(綠色圓形藥錠)編號F2.57公克5二級毒品其他(淡褐色圓形藥錠)編號G0.26公克6二級毒品其他(淡綠色圓形藥錠)編號H0.61公克7二級毒品其他(淡紫色圓形藥錠)編號J0.50公克8二級毒品其他(紫色藥錠)編號L0.03公克9二級毒品其他(橘色魔鬼形藥錠)編號N0.71公克10二級毒品其他(淡藍色長形藥錠)編號O0.03公克11二級毒品其他(橘色藥錠)編號P0.28公克12二級毒品其他(藍色藥錠)編號Q0.19公克13二級毒品其他(灰色藥錠)編號R0.11公克14二級毒品其他(白色藥錠)編號S0.04公克15二級毒品其他(黑色藥錠)編號T0.03公克16二級毒品其他(紅/白色膠囊,內含褐色粉末)編號U0.12公克17二級毒品其他(紅色膠囊,内含褐色粉末)編號V0.04公克18甲基安非他命(毛重10.8公克)3.2626公克1.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09年2月15日草療鑑字第1090200082號鑑驗書(見109偵1190卷三第107頁),送驗透明結晶4包(總毛重6.99公克),送驗單位指定鑑驗透明結晶乙包,鑑驗結果:檢品編號B0000000,送驗數量3.2749公克(淨重),驗餘數量3.2626公克(淨重),檢出結果: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9毒郵票0.1369公克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09年9月27日草療鑑字第1090200405號鑑驗書(見109偵1190卷三第273頁),鑑驗結果:檢品編號:B0000000,檢品外觀:郵票,送驗數量:0.2108公克(淨重),驗餘數量:0.1369公克(淨重),檢出結果:二級毒品麥角二乙胺。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