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附民字第25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附民字第2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5月0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253號原告 黃位忠 被告 陳錫鎬 上列被告因本院105年度易字第632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5月9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黎惠萍
法官陳秀慧法官陳紹瑜本件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洪儀珊中華民國10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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