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272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2年上易字第272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背信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上易字第2725號上訴人即被告 陳明政 選任辯護人 王建智 律師
黃郁婷 律師 詹文凱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背信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金重易字第2號,中華民國102年10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4月28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洪于智
法官邱忠義法官何燕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資旻中華民國105年4月28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