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04日

裁判案由:聲請迴避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聲字第1號聲請人 林梓安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 姚睿成 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111年度重訴字第539號),聲請法官迴避,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5
00元,未據聲請人繳納,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袁雪華
法官廖子涵法官呂如琦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
書記官楊晟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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