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64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164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1643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蕭世澤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於民國一○六年九月十八日下午一時五十分於本院第十五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陳航代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于娟中華民國10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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