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1年易緝字第1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易緝字第一一八號
公訴人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1年易緝字第1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易緝字第一一八號
公訴人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