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1年附民字第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13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01年度附民字第48號原告 康明旺 被告 蘇竹放
(現因刑案羈押於臺北看守所) 陳譽仁 李權湶 袁鵬超 上列被告因中華民國101年度上訴字第192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核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3月13日
刑事第十七庭審判長法官王炳梁
法官陳世宗法官周明鴻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雅加中華民國10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