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304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金訴字第30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金訴字第304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鄭博豪
(現另案在法務部○○○○○○○執行中;寄押在法務部○○○○○○○○○○○)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及經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後,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黃佳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采瑜中華民國1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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