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46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464號原告 黃雨菡 被告 蕭海斌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291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施慶鴻
法官彭國能法官羅羽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欣怡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