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附民字第83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附民字第83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附民字第837號原告 洪志豪 被告 黃立斌 上列被告黃立斌因侵占案件(100年度易字第4024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
刑事第十審判長法官林淑婷
法官陳昭筠法官饒金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雅琪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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