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98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98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1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980號聲請人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鎮球 代理人 林琪銘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56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9年10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12月1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張谷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99年12月15日
書記官郭群裕┌────────────────────────────────────┐│支票附表:│├──┬─────┬─────┬──────┬────┬─────┬───┤│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新臺幣)│││├──┼─────┼─────┼──────┼────┼─────┼───┤│001│旅狐國際股│彰化商業銀│99年6月30日│36,400元│0000000││││份有限公司│行新莊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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