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附民字第39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附民字第39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因業務侵占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鄒勁強 被告甲○○上列被告因98年度易字第2453號業務侵占等刑事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張永宏
法官雷淑雯法官林孟皇本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雅鈞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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