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6年度繼字第20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6年繼字第2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限定繼承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繼字第207號聲請人甲○○送達代收人乙○○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丙○○男,,大吉村大吉路七六之二四號)於民,爰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聲請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陸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中華民國96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法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繕本)。
中華民國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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