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89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訴字第189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7月20日

裁判案由:懲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10年度訴字第189號原告 楊旻蓉 訴訟代理人 連立堅 律師
李淑欣 律師被告屏東縣政府代表人 潘孟安 訴訟代理人 蘇唯綸 律師
楊慧娘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懲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孫國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
書記官楊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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