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度投智簡字第9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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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投智簡字第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05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0年度投智簡字第9號聲請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富華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
0年度偵字第189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張富華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之商品而販賣,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註冊商標商品共計運動服肆拾肆套、運動上衣捌拾伍件,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部分第7行「牛仔褲」應予刪除,第11行應更正為「向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成年人」,第14至15行應更正為「其竟基於反覆販賣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註冊商標之仿冒商品之集合犯意,於100年3月10日晚間及同年3月17日晚間」;證據部分「必爾斯蘭基股份有限公司100年4月1日函」應更正為「必爾斯藍基股份有限公司100年4月1日函」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按商標法第82條所謂之販賣行為,並不以販入之後復行賣出為要件,祇要以營利為目的,將仿冒註冊商標商品購入或賣出,有一於此,其犯罪即為完成(最高法院67年台上字第2500號判例、69年度台上字第1675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張富華明知如附表所示之扣案物品均為商標法第81條第1款所指「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之商品,而在南投縣○○鎮○○路與中正巷口之夜市攤位,陳列上開仿冒商品並販賣與不特定人,核其所為,係犯違反商標法第82條之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被告意圖販賣仿冒商標商品而陳列之行為,為販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被告同時販賣3種仿冒商標商品,係以一販賣仿冒商標商品行為同時侵害數法益(侵害數商標專用權),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處斷。次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單一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參照)。本件被告於民國(下同)100年3月10日晚間及同年3月17日晚間某時許起至9時40分許止,陳列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品而販賣與不特定人,係在密集期間內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是此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犯行,即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從而在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舉措,仍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爰審酌被告曾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9年度偵字第117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甫於100年2月9日緩起訴期滿,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按,竟不知悔悟,再為本案犯行,素行欠佳,其未能尊重商標專用權人之權利及消費者利益,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牟利,破壞市場公平競爭及我國國際形象,惟犯罪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依其再犯情節及所生危害等情,諭知如主文所示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扣案如附表所示共計運動服44套、運動上衣85件之仿冒商品,均應依商標法第83條之規定宣告沒收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商標法第82條、第83條,刑法第11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01年1月5日
南投簡易庭法官高思大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林雅貞中華民國101年1月5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商標法第82條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商標法第83條犯前2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附表:
┌──┬────────────────┬───┐│編號│仿冒商品│數量│├──┼────────────────┼───┤│1.│adidas運動服(全套含衣、褲)│21套│├──┼────────────────┼───┤│2.│adidas運動上衣│59件│├──┼────────────────┼───┤│3.│PUMA運動服(全套含衣、褲)│17套│├──┼────────────────┼───┤│4.│PUMA運動上衣│18件│├──┼────────────────┼───┤│5.│NIKE運動服(全套含衣、褲)│6套│├──┼────────────────┼───┤│6.│NIKE運動上衣│8件│├──┼────────────────┴───┤│合計│運動服44套、運動上衣8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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