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13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06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1331號聲請人 賴品 緁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陳川甘 、 陳俊海 、樺蒼精密機械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相對人陳俊海(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姓名是
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並補其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確認樺蒼精密機械有限公司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
狀更正,並補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3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