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他字第22號民事其他文書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當事人姓名、住所對照表

113年度司他字第22號

被告 柳宇文 (即原裁定所載乙○)

柳羿秀 (即原裁定所載甲○)

本對照表為裁定之一部分,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5條第3項規定不得揭露,僅送達被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高湘雲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