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上訴字第5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9月14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10年度上訴字第547號
110年度上訴字第548號上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李育騰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詐欺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351、第1398號,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9月14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邱明弘
法官徐美麗法官簡志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14日
書記官陳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