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票字第1095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票字第109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票字第10950號聲請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代理人丙○○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遠宇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遠宇資訊有限公司)、甲○○、丁○○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陳報相對人遠宇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遠宇資訊有限公司)於主管機關之營利事業變更事項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6年5月22日
簡易庭法官張升星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96年5月22日
書記官李菊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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