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2955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9月2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29559號債權人 吳翼輪 債權人 陳淑靜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彭江永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台中市私立穫達園文理美語短期補習班」之組織型態為
獨資或合夥之釋明資料;若為合夥,併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
㈡提出彭江永之子 彭建寓 報名會考衝刺班課程之釋明資料。
(如:報名表)㈢確認正確債權人為何?(依狀附存證信函寄件人為台中市
私立穫達園文理美語短期補習班與債權人二人不相符。)㈣提出24,450元清晰之繳費收據影本。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9月2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9年9月22日
書記官黃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