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82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82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829號聲請人 余俊民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65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10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12月2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賴彥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6日
書記官蔡佳容┌───────────────────────────────┐│股票附表:102年度除字第82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珍通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1│1000││├──┼────────────┼──────┼──┼──┼──┤│002│珍通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1│1000││├──┼────────────┼──────┼──┼──┼──┤│003│珍通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1│1000││├──┼────────────┼──────┼──┼──┼──┤│004│珍通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1│1000││├──┼────────────┼──────┼──┼──┼──┤│005│珍通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1│1000││├──┼────────────┼──────┼──┼──┼──┤│006│珍通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1│1000││├──┼────────────┼──────┼──┼──┼──┤│007│珍通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1│1000││├──┼────────────┼──────┼──┼──┼──┤│008│珍通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1│1000││├──┼────────────┼──────┼──┼──┼──┤│009│珍通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1│1000││├──┼────────────┼──────┼──┼──┼──┤│010│珍通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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