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度聲字第9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聲字第9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1月18日

裁判案由:聲請沒入保證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聲字第九九號
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具保人郭鈴右列聲請人因被告蘇子仁逃匿,聲請沒入保證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郭鈴繳納之保證金新台幣伍萬元沒入之。
理由
一、被告蘇子仁前經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定保證金額新台幣伍萬元,由具保人郭鈴繳納現金後,已將被告蘇子仁停止羈。
二、茲以該被告逃匿,聲請人聲請將具保人 郭鈴原 繳納保證金伍萬元沒入,本院審核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執字第二九六七號蘇子仁執行卷認核無不合,自應准許,將具保人原繳納上開保證金沒入。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八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法官梁耀鑌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王崇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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