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2年民專上字第2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06日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民專上字第24號上訴人 王添富 訴訟代理人 林意程 律師輔佐人 蘇育仁 被上訴人仙暉工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林枝富 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承訓 律師
陽文瑜 律師輔佐人 張文樸 被上訴人裕輝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曹棋楠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10月3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4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9月6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汪漢卿
法官陳容正法官蔡惠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9月9日
書記官林佳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