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聲字第42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聲字第4259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李重光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08年度執聲字第202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李重光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李重光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按檢察官聲請書:①附表編號14之犯罪日期誤為「107年3月16日至107年3月26日」,應為「107年3月26日」;②編號5至27之應執行刑誤為「編號1至27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應為「編號5至27之罪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均已更正如本裁定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定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於附表所示時間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分別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附表編號1至3、5至27所示之罪,犯罪時間在附表編號4所示之罪判決確定(民國108年2月26日)前所犯,且本件聲請定應執行刑之犯罪事實最後判決法院為本院等情,有各該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是上開犯罪乃於裁判確定前所犯之數罪。而編號1、2、4之罪為得易科罰金之罪,附表編號3、5至27之罪則屬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惟受刑人已依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請求檢察官為本件聲請,有受刑人簽名之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調查受刑人是否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參(本院卷第9頁),檢察官基此向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適當,應予准許。
四、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4、5至27所示之罪係施用毒品罪、持有毒品罪、販賣毒品罪、轉讓禁藥罪,均屬與毒品相關之犯罪,其犯罪時間介於107年1月至107年5月間,彼此之關連性較高,顯係處於毒品之環境而犯相類似之違法行為;另編號1之罪為過失傷害罪,編號3之罪係肇事逃逸罪,其犯罪情節、侵害法益均不相同,與其他各罪間並無關連性,並綜合斟酌行為人之人格、本件對全體犯罪應予之整體非難評價程度,暨前述各罪定應執行刑之外部界限(各宣告刑中刑期最長之有期徒刑1年10月以上,各刑合併計算之刑期即40年9月以下),及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編號5至27所示之罪前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加計編號1至4所示之罪之宣告刑分別為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2月,以上合計刑期11年5月)等應遵守之內部界限,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7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潘翠雪
法官陳俞婷法官林庚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彭威翔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過失傷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肇事逃逸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1年1月犯罪日期104年12月24日107年5月8日104年12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緝字第156號宜蘭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652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緝字第15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宜蘭地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交上訴字第185號107年度簡上字第131號107年度交上訴字第185號判決日期108年3月26日108年3月19日108年3月2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宜蘭地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交上訴字第185號107年度簡上字第131號107年度交上訴字第185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3月26日108年3月19日108年3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否備註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232號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621號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233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1年10月有期徒刑1年10月犯罪日期104年10月16日107年1月30日107年2月5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緝字第157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宜蘭地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簡上字第95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日期108年2月26日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確定判決法院宜蘭地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簡上字第95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2月26日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否否備註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294號⒈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03號⒉編號5至27之罪經判決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年6月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0月有期徒刑1年10月有期徒刑1年10月犯罪日期107年2月21日107年3月1日107年3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日期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03號⒉編號5至27之罪經判決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年6月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0月有期徒刑1年10月有期徒刑1年10月犯罪日期107年3月15日107年3月16日107年3月1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日期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03號⒉編號5至27之罪經判決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年6月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0月有期徒刑1年10月有期徒刑1年10月犯罪日期107年3月25日107年3月26日107年3月26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日期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03號⒉編號5至27之罪經判決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年6月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0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7年4月4日107年1月30日107年4月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日期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03號⒉編號5至27之罪經判決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年6月編號19202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9月有期徒刑1年9月有期徒刑1年9月犯罪日期107年1月26日107年3月4日107年3月7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日期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03號⒉編號5至27之罪經判決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年6月編號22232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9月有期徒刑1年9月有期徒刑1年9月犯罪日期107年3月11日107年3月19日107年3月27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日期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03號⒉編號5至27之罪經判決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年6月編號25262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9月有期徒刑1年9月有期徒刑1年9月犯罪日期107年3月30日107年4月2日107年4月2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宜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332、3463、3464、34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宜蘭地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日期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108年4月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宜蘭地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107年度上訴字第3667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108年4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宜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03號⒉編號5至27之罪經判決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