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司促字第2672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促字第26721號債權人寰宇家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羅派克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宏淇國際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債務人自收受扣押命令迄今,貴公司可收取之金額為何?如貴公司之請求逾上開金額,請釋明請求之依據為何?
二、債務人宏淇國際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華民國105年9月21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鐘雅欣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