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8年度司鳳小調字第86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蓬萊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乙○○
  聲請人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 司鳳 小調字第86號給付管理費調解事件
於中華民國98年9月16日下午3時17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記官 陳俐嫺
  調解委員 劉水明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相 對 人 丙○○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當庭給付聲請人新臺幣壹萬零捌佰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權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調解 委員 劉水明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6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記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7  日
              書記官 陳俐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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