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21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21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22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2169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劉金洋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104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劉金洋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劉金洋因如附表所示10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爰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本院審核各有關判決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蔡王金全
法官高思大法官楊真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詹錫朋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劉金洋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100.9.11│100.9.13│100年7月初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毒偵│臺中地檢100年度毒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字第3386號│字第3386號│第19305、21362、2693│││││8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1年度訴字第258號│101年度訴字第258號│101年度易字第185、44││實││││5號││├──────┼──────────┼──────────┼──────────┤││判決日期│101.2.29│101.2.29│101.3.15│├─┼──────┼──────────┼──────────┼──────────┤│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562號│101年度上訴字第562號│101年度易字第185、44││決││││5號││├──────┼──────────┼──────────┼──────────┤││判決確定日期│101.04.16│101.04.02│101.6.12│││││(不得上訴)│(撤回上訴)│├─┴──────┼──────────┼──────────┼──────────┤│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5129號│第5129號│第7290號││├──────────┴──────────┴──────────┤││編號1-9,臺中地檢101執更2773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劉金洋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100.7.4│100.6.28│100.7.24││││││├────────┼──────────┼──────────┼──────────┤│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9305、21362、2693│第19305、21362、2693│第19305、21362、2693│││8號│8號│8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1年度易字第185、44│101年度易字第185、44│101年度易字第185、44││實││5號│5號│5號││審├──────┼──────────┼──────────┼──────────┤││判決日期│101.3.15│101.3.15│101.3.15│├─┼──────┼──────────┼──────────┼──────────┤│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1年度易字第185、44│101年度易字第185、44│101年度易字第185、44││決││5號│5號│5號││├──────┼──────────┼──────────┼──────────┤││判決確定日期│101.6.12│101.6.12│101.6.12││││(撤回上訴)│(撤回上訴)│(撤回上訴)│├─┴──────┼──────────┼──────────┼──────────┤│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7290號│第7290號│第7290號││├──────────┴──────────┴──────────┤││編號1-9,臺中地檢101執更2773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劉金洋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0.7.22│100.8.1│100年6月間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9305、21362、2693│第19305、21362、2693│第19305、21362、2693│││8號│8號│8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1年度易字第185、44│101年度易字第185、44│101年度易字第185、44││實││5號│5號│5號││審├──────┼──────────┼──────────┼──────────┤││判決日期│101.3.15│101.3.15│101.3.15│├─┼──────┼──────────┼──────────┼──────────┤│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1年度易字第185、44│101年度易字第185、44│101年度易字第185、44││決││5號│5號│5號││├──────┼──────────┼──────────┼──────────┤││判決確定日期│101.6.12│101.6.12│101.6.12││││(撤回上訴)│(撤回上訴)│(撤回上訴)│├─┴──────┼──────────┼──────────┼──────────┤│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7290號│第7290號│第7290號││├──────────┴──────────┴──────────┤││編號1-9,臺中地檢101執更2773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劉金洋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罪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新│││││臺幣20000元│││├────────┼──────────┼──────────┼──────────┤│犯罪日期│100年9月5日至100年9│││││月14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1217號│││├─┬──────┼──────────┼──────────┼──────────┤│最│法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375││││實││號││││審├──────┼──────────┼──────────┼──────────┤││判決日期│101.10.31│││├─┼──────┼──────────┼──────────┼──────────┤│確│法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375││││決││號││││├──────┼──────────┼──────────┼──────────┤││判決確定日期│101.11.16│││├─┴──────┼──────────┼──────────┼──────────┤│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131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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