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3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9號聲請人上騰國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凭翱 代理人 温博軒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8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2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曹庭毓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
法院書記官劉桉妮┌─────────────────────────────────────────────┐│支票附表:│├──┬───────┬───────┬───────┬───────┬─────┬────┤│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帳號│││││(民國)│(新臺幣)│││├──┼───────┼───────┼───────┼───────┼─────┼────┤│001│上騰國際工程有│台灣企銀花蓮分│104年9月20日│15,800元│AE-0000000│760-01-0│││限公司(謝凭翱)│行││││5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