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45號裁定

裁判字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1年訴字第24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印花稅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11年度訴字第245號原告彰芳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MadsSkovgaard-Andersen訴訟代理人 王瑞鴻 會計師
張憲瑋 律師被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代表人 陳燕慧 訴訟代理人 陳嬿純
陳淑惠 蕭麗紋 上列當事人間印花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楊蕙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書記官林昱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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