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監宣字第19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監宣字第1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1月15日

裁判案由:監護宣告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監宣字第197號聲請人 王道祥
張淑女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 王建智 為監護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宣告王建智(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臺南縣後壁鄉新東村10鄰新港東111號之2)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選定聲請人 王張淑女 (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臺南縣後壁鄉新東村10鄰新港東111號之2)為受監護宣告之人王建智之監護人。
指定王道祥(民國00年0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臺南縣後壁鄉新東村10鄰新港東111號之2)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聲請程序費用由受監護宣告之人王建智負擔。
理由
一、按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民法第14條第1項定有明文。次按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置監護人。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應依職權就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一人或數人為監護人,並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民法第1110條、第1111條第1項亦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為王建智(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臺南縣後壁鄉新東村10鄰新港東111號之2)之父母親,王建智於98年8月22日因車禍致頸椎第1、2節損傷,併有脊椎損傷,經就醫治療,現今仍意識重度昏迷,呼吸衰竭,依賴呼吸器維生,日常生活全仰賴他人照料,已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聲請人為此爰聲請對王建智為監護宣告,並請鈞院選定聲請人王張淑女為王建智之監護人,及指定王道祥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等語。
三、經查:
(一)聲請人王道祥、王張淑女係王建智之父母親,業據其提出戶籍謄本1件在卷可憑,揆諸上開規定,本件聲請人王道祥、王張淑女聲請對王建智為監護之宣告,自屬有據。
(二)又聲請人王道祥、王張淑女主張王建智前因車禍致頸椎第1、2節損傷,併有脊椎損傷,經就醫治療,現今仍意識重度昏迷,呼吸衰竭,依賴呼吸器維生,日常生活全仰賴他人照料之事實,業據聲請人提出奇美醫院柳營分院診斷證明書1件為證,且本院於99年11月4日在鑑定人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台南仁愛之家附設精神療養院醫師 施仁雄 面前訊問王建智,王建智對問話無法回答,又鑑定醫師對王建智為精神鑑定結果認:「一般醫學檢查:
個案意識呈呆僵狀態,對問話無法回答,必須靠他人協助下可進食、以鼻胃管幫忙進食、靠氣管內管幫忙呼吸,四肢變形無力,無法自我行動,大小便及個人衛生須他人完全協助。精神檢查方面:個案的注意力、判斷能力、對人時地的定向感、記憶能力、計算能力及抽象思考能力均有明顯缺失。並有因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亦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
鑑定判定:基於受鑑定人有腦病變,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且接受治療後回復可能性甚低,因而不能管理自己財產。結論:
可為監護宣告。」等語,有本院99年11月4日訊問筆錄在卷可憑,是聲請人王道祥、王張淑女聲請對王建智為監護宣告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次查,聲請人王道祥為受監護宣告人王建智之父親,王張淑女為受監護宣告人王建智之母親,受監護宣告人王建智之配偶 黎氏玉欣 向本院表示同意由聲請人王張淑女擔任王建智之監護人、由王道祥擔任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等情,有戶籍謄本1件、本院99年10月20日訊問筆錄附卷可參,堪予認定。本院審酌聲請人王張淑女為受監護宣告人王建智之母親,彼此關係親近,且受監護宣告人王建智之父親及配偶均同意由聲請人王張淑女擔任王建智之監護人,聲請人王張淑女亦願意擔任王建智之監護人,因認由聲請人王張淑女擔任王建智之監護人,最能符合王建智之最佳利益,為此爰選定聲請人王張淑女為受監護宣告人王建智之監護人;又聲請人王道祥係受監護宣告人王建智之父親,衡情王道祥應會本於受監護宣告之人王建智之最佳利益,與監護人共同開具財產清冊,且聲請人王道祥亦表示願擔任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是爰指定王道祥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以利監護事宜之執行。
五、依民事訴訟法第608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11月15日
家事法庭法官葉惠玲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選定監護人及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等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關於宣告監護之部分,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1月15日
書記官謝麗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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