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771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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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訴字第17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18日

裁判案由:撤銷不動產信託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1771號原告合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訴訟代理人 黎逸青 被告 陳阿銀 訴訟代理人 陳聲凱 被告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釧溥 訴訟代理人 葉建廷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不動產信託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朱慧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
書記官劉芷寧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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