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4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14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146號聲請人 楊承銓 (即 楊耀陳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142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12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1月3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賴秋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1月30日
書記官黃國焜┌─────────────────┐│附表:108年度除字第146號│├─────────────────┤│發行公司: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號碼│股數│├─────────────┼───┤│82ND0000000-0│1000│├─────────────┼───┤│82NX0000000-0│700│├─────────────┼───┤│82NX0000000-0│850│├─────────────┼───┤│82NX0000000-0│229│├─────────────┼───┤│83NX0000000-0│583│├─────────────┼───┤│85NX0000000-0│67│├─────────────┼───┤│86NX0000000-0│377│├─────────────┼───┤│87NX0000000-0│456│├─────────────┼───┤│88NX0000000-0│298│├─────────────┼───┤│89NX0000000-0│305│├─────────────┼───┤│90NX0000000-0│291│├─────────────┼───┤│92NX0000000-0│283│├─────────────┼───┤│93NX0000000-0│652│├─────────────┴───┤│合計:13張,6,09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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