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聲字第134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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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聲字第13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4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聲字第1348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莊凱寓(原名:莊金龍)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03年度毒偵字第2076號),聲請違禁物單獨宣告沒收(104年度聲沒字第33號),茲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均沒收銷燬之。
理由
一、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次按甲基安非他命屬第2級毒品;又查獲之第
1、2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1、2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查獲之第3、4級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而擅自持有者,均沒入銷燬之。但合於醫藥、研究或訓練之用者,得不予銷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8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以: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移送經扣案如【附表】所示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均係被告莊凱寓(原名:莊金龍)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毒偵字第2076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中查扣之毒品,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以103年度毒偵字第2076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爰依法聲請宣告沒收等語。
三、經查:㈠被告莊凱寓因施用第2級毒品犯行,為警於民國103年8月
15日晚上8時50分,在臺中市○○區○○路與長億一街交岔路口查獲,並扣得其持有【附表】所示透明晶體22包,經本院以103年度毒聲字第494號裁定應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傾向,已於104年1月21日執行完畢釋放,並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104年1月29日以
103年度毒偵字第2076號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此經本院核閱前揭卷宗屬實。
㈡扣案【附表】所示透明晶體22包,經送請衛生福利部草屯療
養院鑑定結果,認前揭透明晶體均含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等情,此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03年9月22日草療鑑字第0000000000號、103年9月22日草療鑑字第0000000000號鑑驗書影本各1份(參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毒偵字第2076號偵查卷宗第31頁至第36頁)附卷可稽。是上揭透明晶體均應屬違禁物甲基安非他命,且該包裝甲基安非他命晶體之塑膠袋,業已無法與毒品析離,亦經法務部調查局以93年3月19日調科壹字第00000000000號函釋明確,均屬違禁物。又鑑定耗損之毒品,既已滅失,即無庸併予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本院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
220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第1項所示。
中華民國104年4月16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唐中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相符。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4年4月16日
書記官黃麗靜【附表】: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重量│├──┼───────────┼──┼─────────┤│1│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1725公克│││(編號A)││驗餘淨重0.1703公克│├──┼───────────┼──┼─────────┤│2│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1689公克│││(編號B)││驗餘淨重0.1655公克│├──┼───────────┼──┼─────────┤│3│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1757公克│││(編號C)││驗餘淨重0.1735公克│├──┼───────────┼──┼─────────┤│4│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1813公克│││(編號D)││驗餘淨重0.1790公克│├──┼───────────┼──┼─────────┤│5│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1793公克│││(編號E)││驗餘淨重0.1778公克│├──┼───────────┼──┼─────────┤│6│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1640公克│││(編號F)││驗餘淨重0.1608公克│├──┼───────────┼──┼─────────┤│7│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1723公克│││(編號G)││驗餘淨重0.1700公克│├──┼───────────┼──┼─────────┤│8│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8036公克│││(編號H)││驗餘淨重0.7719公克│├──┼───────────┼──┼─────────┤│9│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7968公克│││(編號I)││驗餘淨重0.7937公克│├──┼───────────┼──┼─────────┤│10│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1017公克│││(編號J)││驗餘淨重0.1000公克│├──┼───────────┼──┼─────────┤│11│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0867公克│││(編號K)││驗餘淨重0.0840公克│├──┼───────────┼──┼─────────┤│12│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0991公克│││(編號L)││驗餘淨重0.0961公克│├──┼───────────┼──┼─────────┤│13│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0901公克│││(編號M)││驗餘淨重0.0888公克│├──┼───────────┼──┼─────────┤│14│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1400公克│││(編號N)││驗餘淨重0.1075公克│├──┼───────────┼──┼─────────┤│15│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3707公克│││(編號O)││驗餘淨重0.3684公克│├──┼───────────┼──┼─────────┤│16│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3297公克│││(編號P)││驗餘淨重0.3269公克│├──┼───────────┼──┼─────────┤│17│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3582公克│││(編號Q)││驗餘淨重0.3562公克│├──┼───────────┼──┼─────────┤│18│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3329公克│││(編號R)││驗餘淨重0.3307公克│├──┼───────────┼──┼─────────┤│19│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3.2647公克│││(編號S)││驗餘淨重3.2329公克│├──┼───────────┼──┼─────────┤│20│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3.1967公克│││(編號T)││驗餘淨重3.1630公克│├──┼───────────┼──┼─────────┤│21│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1.2091公克│││(編號U)││驗餘淨重1.1779公克│├──┼───────────┼──┼─────────┤│22│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前淨重0.3378公克│││(編號V)││驗餘淨重0.3356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