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326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32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3268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
丙○○甲○○上二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梁育純 律師
何兆龍 律師被告戊○○選任辯護人 姜明遠 律師被告丁○○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8月25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彭全曄
法官陳正昇法官洪珮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頌棻中華民國98年8月25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