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323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32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22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3236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訴訟代理人 簡旻毅 被告 楊華蓉
李訓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2年2月22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陳宗賢
法官高英賓法官徐右家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2月22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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