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9年上易字第198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1月28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上易字第1987號上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高盛隆選任辯護人溫思廣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侵占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5號,中華民國109年8月1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月28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張惠立
法官張江澤法官廖怡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芷含中華民國11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