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智易字第2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智易字第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15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智易字第20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向勁機械有限公司兼代表人龍顯濤共同蔡譯智律師選任辯護人被告賜福門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謝坤發 被告 柯祥川 共同選任辯護人 謝博戎 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林怡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
書記官吳冠慧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