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1年司執消債更字第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14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2號聲請人即債務人己○○代理人 李淑妃 律師相對人即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相對人即債權人戊○(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寅○○相對人即債權人甲○(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相對人即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庚○○代理人丑○○相對人即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巳○○相對人即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相對人即債權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卯○○相對人即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子○○相對人即債權人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辰○○相對人即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辛○○相對人即債權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法定代理人壬○○代理人癸○○相對人即債權人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應為如後之限制:(一)不得為奢靡浪費、賭博、金錢借貸及投資金融商品之行為。(二)不得購買不動產,且不得從事國外遊學、出國旅遊及住宿四星級以上飯店等消費行為。(三)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鐵及飛機等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或緊急者不在此限。
理由
一、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另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前段、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101年度消債更字第7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其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以每月為
1期,分6年共72期,每期清償新台幣(下同)10,272元,總清償金額為739,584元,占無擔保及無優先債權總額之18.30%,經本院於民國101年10月17日以屏院 崑民執玉 字第10
1司執消債更12號函債權人表示意見未獲可決。經查,債務人目前任職於慈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有固定收入,其每月平均薪資扣除勞保費及健保費後約為22,825元〈計算式:(22703+23128+25422+22351)4-576=22825〉,有債務人101年6月至9月員工薪資表在卷可憑。
三、債務人現居住於 徐和傑 祭祀公業所有之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即債務人配偶 徐永富 祖厝),需支出地價稅每年1,310元及管理費每月2,200元,有徐和傑祭祀公業納管人所出具之收據證明、地價稅繳款書及地價稅收款金額表在卷可稽,未逾一般在外租屋須支出之數額,尚屬合理。又債務人配偶徐永富業已失蹤,無法分擔上開費用,亦有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在卷可憑,是債務人每月須支出之房屋管理費用及稅金為2,309元(131012+2200=2309,未滿1元部分四捨五入)。則以債務人每月平均所得扣除更生方案之清償金額及居住所需支出之費用後,僅餘10,244元(00000000
00000000=10244),作為其本人日常生活所需費用,與行政院主計處公告之台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0,244元相同,並無浪費可言,足認其更生方案之條件為已盡力清償。
四、據上,本件債務人有固定之收入,且其所提更生方案之條件堪認已盡力清償,復查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2項之消極事由存在,雖未經債權人會議之可決,仍應逕予認可,另依同條例第62條第2項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為相當之限制,爰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2年5月14日
司法事務官附件:更生方案(單位:新台幣/元)┌────────────────────────────┐│壹、更生方案內容│├────────────────────────────┤│1.每期清償金額:第1至72期,每期(月)10,272元。││2.每1月為1期,每期在10日以前依債權比例給付債權人。││3.自認可裁定確定之翌月起,分6年,共72期清償。││4.清償比例:18.30%││5.債務總金額:4,040,805元。││6.清償總金額:739,584元。││7.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債權人查詢還款案號依期││履行,並自行負擔匯款費用,或逕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貳、更生清償分配表│├──┬────────┬─────┬─────┬────┤│編號│債權人│債權金額│第1至72期│6年清償│││││每期金額│總額│├──┼────────┼─────┼─────┼────┤│1│國泰世華商業銀行│821,263│2,088│150,336│││股份有限公司││││├──┼────────┼─────┼─────┼────┤│2│戊○(台灣)商業│167,334│425│30,600│││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甲○(台灣)商業│235,788│599│43,128│││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永豐商業銀行股份│228,116│580│41,760│││有限公司││││├──┼────────┼─────┼─────┼────┤│5│萬泰商業銀行股份│392,190│997│71,784│││有限公司││││├──┼────────┼─────┼─────┼────┤│6│台新國際商業銀行│344,105│875│63,000│││股份有限公司││││├──┼────────┼─────┼─────┼────┤│7│安泰商業銀行股份│910,636│2,315│166,680│││有限公司││││├──┼────────┼─────┼─────┼────┤│8│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73,920│696│50,112│││股份有限公司││││├──┼────────┼─────┼─────┼────┤│9│滙誠第二資產管理│366,977│933│67,176│││股份有限公司││││├──┼────────┼─────┼─────┼────┤│10│臺灣銀行股份有限│253,484│644│46,368│││公司││││├──┼────────┼─────┼─────┼────┤│1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37,175│95│6,840│││勞工保險局││││├──┼────────┼─────┼─────┼────┤│12│滙誠第一資產管理│9,817│25│1,800│││股份有限公司││││├──┼────────┼─────┼─────┼────┤│總計││4,040,805│10,272│739,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