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741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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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74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1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741號聲請人 蘇森裕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98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3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3月1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鍾素鳳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0年3月10日
書記官林玗倩┌───────────────────────────────────────────────────┐│附表:100年度除字第74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107││├──┼───────────────┼──────────────┼────┼───┼────┼───┤│002│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1│1000││├──┼───────────────┼──────────────┼────┼───┼────┼───┤│003│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1│1000││├──┼───────────────┼──────────────┼────┼───┼────┼───┤│004│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