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重訴字第1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08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重訴字第129號原告丙○○
乙○○丁○○己○甲○○庚○○前列六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文傑 律師複代理人壬○○被告辛○○訴訟代理人 王志陽 律師訴訟代理人戊○○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8年12月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楊明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8年12月8日
書記官龔紀亞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重訴字第1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08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重訴字第129號原告丙○○
乙○○丁○○己○甲○○庚○○前列六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文傑 律師複代理人壬○○被告辛○○訴訟代理人 王志陽 律師訴訟代理人戊○○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8年12月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楊明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8年12月8日
書記官龔紀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