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299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聲字第299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0月11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2996號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 王國慶 上列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對於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之執行指揮(109年度執更字第4519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明異議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即被告王國慶因犯竊盜等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下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以109年度執更字第4519號執行指揮書(下稱甲執行指揮書)發監執行,惟甲執行指揮書僅折抵其於民國107年7月8日至107年10月8日止共計93日之羈押日數,然被告亦曾因本院108年度易字第160號案件受羈押,羈押期間自108年1月10日至108年3月28日止共計78日,甲執行指揮書漏未將前開78日羈押日數折抵刑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聲明異議,請求裁定撤銷甲執行指揮書,令檢察官換發折抵前開78日羈押日數之執行指揮書等語,以維權益。
二、按裁判確定前羈押之日數,以1日抵有期徒刑或拘役1日,刑法第37條之2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惟所謂裁判確定前羈押之日數,係指因「本案」所受羈押之日數而言,若因「他案」而受羈押,即不得移抵本案之刑罰。倘受刑人有刑事訴訟法第7條第1款及第4款之犯數罪或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而於同一案件中接受偵查及審判,若於偵、審中僅以其中一罪名羈押,因係利用同一程序同時偵、審另罪,為受刑人利益計,在此所謂本案之羈押,應認為包括該另罪在內,其羈押日數可折抵另罪之刑期。蓋同一偵查或審理之羈押,現行刑法已刪除連續犯、牽連犯,實務上已無法避免數罪同一偵、審程序,其羈押亦難明確區分究係因何一罪名被羈押,為保護受刑人之利益及避免同一偵、審程序各罪分別確定之情形,應認就同一偵、審程序中之羈押期日,均可折抵。相反地,若受刑人所犯數罪並非利用同一程序而為偵查或審理者,此時因他案而受羈押,即不得折抵本案之刑罰。另於定應執行刑之案件,倘「本案」與「他案」之刑,依法未在定應執行刑之列,「本案」之羈押日數自無從折抵該未定應執行刑之主刑,此乃當然之結果。
三、經查:㈠被告因犯竊盜等案件,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偵查
中聲請羈押,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7年度聲羈字第254號裁定准予羈押,該署檢察官偵查終結後提起公訴,經同法院以107年度訴字第861號審理,後於107年10月8日判處罪刑,復於同年11月13日因無人提起上訴確定(下稱第一案),嗣第一案罪刑與另案罪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9年度聲字第292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被告提起抗告,遭最高法院以109年度台抗字第1454號裁定駁回確定(下稱甲執行刑),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就甲執行刑即以甲執行指揮書發監執行,並折抵被告因第一案於107年7月8日至107年10月8日止共計93日之羈押日數,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監在押全國記錄表、第一案判決、前開裁定、甲執行指揮書電子檔紀錄在卷可稽。
㈡被告另因竊盜案件,經本院於108年10月23日以108年度易字
第160號判處罪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於109年7月29日以109年度上易字第924號判決部分撤銷改判、部分駁回上訴確定(下稱第二案)。嗣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就第二案罪刑與另案罪刑以111年聲字第71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7月,抗告後,仍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10年抗字第585號裁定駁回抗告確定(下稱乙執行刑),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即核發110年執更己字第2007號執行指揮書(下稱乙執行指揮書)就乙執行刑發監執行,並折抵被告曾因第二案於108年1月10日至108年3月28日遭受羈押78日之羈押日數,有前開判決、前開被告前案紀錄表、在監在押全國記錄表、乙執行指揮書電子檔紀錄存卷可考。
㈢準此,被告所犯第一案及第二案,非屬裁判上或實質上之一
罪,亦非利用同一程序而為偵查、審理,揆諸前開實務見解意旨,被告於第二案所受78日之羈押日數,自不得折抵第一案之刑,且第一案、第二案後分別經法院裁定甲執行刑與乙執行刑,不屬於甲執行刑群團案件之第二案之羈押日數仍不得折抵甲執行刑所定之刑,何況檢察官以乙執行指揮書發監執行乙執行刑時,業已折抵被告於第二案所受78日之羈押日數,更不可能又重複折抵甲執行刑之刑,是檢察官核發甲執行指揮書時,未折抵第二案78日羈押日數,並無違法、不當,被告徒憑己見,執前詞請求撤銷甲執行指揮書,換發折抵前開78日羈押日數之執行指揮書,洵屬無據,本件聲明異議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86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郭鍵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楊育燕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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