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73號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簡字第73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就業服務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109年度簡字第73號原告克恩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秋月 上列原告因就業服務法事件,提起本件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105條第2項規定,經訴願程序者,訴狀內並附具決定書,惟未據原告附具,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提出訴願決定書影本1份到院,逾期不補正,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7月9日
行政訴訟庭法官沈建興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7月9日
書記官王翌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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