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度聲字第21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聲字第2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2月05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215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臺中監獄台中分監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98年度執聲字第17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伍年陸月。
理由甲○○因強盜等數罪,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2月5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王增瑜
法官廖柏基法官吳進發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柯孟伶中華民國98年2月5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強盜│強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7年2月│├───────────┼──────────┼──────────┼──────────┤│犯罪日期│96.12.23│96.10.30│96.11.01│├───────────┼──────────┼──────────┼──────────┤│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毒偵字│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及案號│第321號│29729號│29729號│├─┬─────────┼──────────┼──────────┼──────────┤│最│法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訴字第1977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實││││││審├─────────┼──────────┼──────────┼──────────┤││判決日期│97.05.30│97.09.24│97.09.24│├─┼─────────┼──────────┼──────────┼──────────┤│確│法院│臺中地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7年度訴字第1977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06.16│97.12.25│97.12.25│├─┴─────────┼──────────┼──────────┼──────────┤│備註│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0194號│1085號│108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強盜│強盜│強盜││││││├───────────┼──────────┼──────────┼──────────┤│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6月│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3年10月│├───────────┼──────────┼──────────┼──────────┤│犯罪日期│96.11.04│96.11.18│96.11.25│├───────────┼──────────┼──────────┼──────────┤│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及案號│29729號│29729號│29729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實││││││審├─────────┼──────────┼──────────┼──────────┤││判決日期│97.09.24│97.09.24│97.09.24│├─┼─────────┼──────────┼──────────┼──────────┤│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12.25│97.12.25│97.12.25│├─┴─────────┼──────────┼──────────┼──────────┤│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085號│1085號│108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強盜│強盜│強盜││││││├───────────┼──────────┼──────────┼──────────┤│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2月│有期徒刑7年2月│有期徒刑4年│├───────────┼──────────┼──────────┼──────────┤│犯罪日期│96.11.25│96.11.28│96.11.30│├───────────┼──────────┼──────────┼──────────┤│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及案號│29729號│29729號│29729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實││││││審├─────────┼──────────┼──────────┼──────────┤││判決日期│97.09.24│97.09.24│97.09.24│├─┼─────────┼──────────┼──────────┼──────────┤│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12.25│97.12.25│97.12.25│├─┴─────────┼──────────┼──────────┼──────────┤│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085號│1085號│108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強盜│強盜│強盜││││││├───────────┼──────────┼──────────┼──────────┤│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6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7年2月│├───────────┼──────────┼──────────┼──────────┤│犯罪日期│96.12.04│96.12.07│96.12.12│├───────────┼──────────┼──────────┼──────────┤│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及案號│29729號│29729號│29729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實││││││審├─────────┼──────────┼──────────┼──────────┤││判決日期│97.09.24│97.09.24│97.09.24│├─┼─────────┼──────────┼──────────┼──────────┤│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12.25│97.12.25│97.12.25│├─┴─────────┼──────────┼──────────┼──────────┤│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085號│1085號│108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罪名│強盜│強盜│強盜未遂││││││├───────────┼──────────┼──────────┼──────────┤│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6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7月│├───────────┼──────────┼──────────┼──────────┤│犯罪日期│96.12.20│96.12.24│96.11.04│├───────────┼──────────┼──────────┼──────────┤│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及案號│29729號│29729號│29729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實││││││審├─────────┼──────────┼──────────┼──────────┤││判決日期│97.09.24│97.09.24│97.09.24│├─┼─────────┼──────────┼──────────┼──────────┤│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12.25│97.12.25│97.12.25│├─┴─────────┼──────────┼──────────┼──────────┤│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085號│1085號│108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6│││├───────────┼──────────┼──────────┼──────────┤│罪名│搶奪││││││││├───────────┼──────────┼──────────┼──────────┤│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犯罪日期│96.12.25│││├───────────┼──────────┼──────────┼──────────┤│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及案號│29729號│││├─┬─────────┼──────────┼──────────┼──────────┤│最│法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1663號││││實││││││審├─────────┼──────────┼──────────┼──────────┤││判決日期│97.09.24│││├─┼─────────┼──────────┼──────────┼──────────┤│確│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7年度台上字第679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12.25│││├─┴─────────┼──────────┼──────────┼──────────┤│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0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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