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240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24097號債權人甲○○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優活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確認乙○○是否為本件債務人?若是,併請具體敘明對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
二、確認利率為何及請求利息利率之依據為何?
三、提出加盟契約書影本。
三、釋明債務人至年、月、日何即未支付加盟金?中華民國99年6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劉佩欣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99年6月21日
書記官李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