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5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585號原告 張燕卿
李惠珠 共同訴訟代理人 何立斌 律師被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韓蔚廷 訴訟代理人 李聖義
凌嘉妤 劉泰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9月25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李世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9月25日
書記官涂菀君